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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光股份: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_当前快报

2023-05-26 21:32:49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紫光股份有限公司

 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

  紫光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拟由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

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 49%股权(以下简称“标的资

产”)(以下简称“本次交易”)。

 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,公司董 事会对本次

交易是否符合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进行审慎判断,并做出

说明如下:

  (一)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、土地管理、反垄断、外商

投资、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
  (二)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。

  (三)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

权益的情形。

  (四)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,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

碍,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。

  (五)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,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

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。

  (六)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、资产、财务、人员、机构等方面与公司持

股超过5%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,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

性的相关规定。

  (七)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。

  综上所述,本次交易符合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之规定。

  特此说明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紫光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 事 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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